本报讯 审计署昨日公布的19个省市2007年至2009年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审计调查结果显示,2007-2009年间,共有逾2.1亿元廉租住房保障资金被套取、挪用。
调查显示,北京、上海、重庆、成都等22个城市未按规定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足额提取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共计少提取146.23亿元;18个城市向2132户不符合条件的家庭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413.12万元、分配廉租住房533套;有6个城市和4个县挪用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共计15231.3万元;有6个城市的34个项目套取廉租住房保障资金6129万元。
审计调查还发现,一些地方廉租住房建设中存在配套设施不完善、工作程序不够规范等问题,以及一些地方廉租住房入住后出现了租金、物业费收取难和不符合条件住户退出难等问题。
审计调查发现,按规定,各地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提取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比例不得低于10%,但北京、上海、重庆、成都等22个城市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提取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比例未达到上述要求。2007—2009年,这些城市共计少提取146.23亿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截至今年8月底,除天津市表示通过其他渠道筹集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已满足需求外,其余21个城市或在审计指出问题的当年加大了廉租住房建设资金提取的力度,或承诺今后严格按规定执行,确保廉租住房保障资金足额到位。北京、上海等11个城市还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补提了以往年度廉租住房保障资金38.61亿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截至今年8月底,18个城市已对不符合条件领取了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1569个家庭停发了租赁补贴,收回廉租住房租赁补贴资金86.47万元;对不符合条件的家庭分配的533套廉租住房,已清退107套,其余426套正在清退过程中。